张雪华律师亲办案例
法律顾问单位(广东省武江监狱)
来源:张雪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18
浏览量:2209

广东省武江监狱与我们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决定聘请张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2010年5月10日,双方约定好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收费方式、服务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正式签订了顾问合同,合同中所列明的收费标准并未包括聘用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或者重大项目,因而确定了涉诉案件采取另外收费的方式。签订合同后,我随张律师走访了武江监狱,作为国家司法执行机关,其资信等是不容置疑的,更多的是要求我们对其应当建立专门的服务档案,保守其秘密。签订顾问服务合同后,武江监狱就有关业务咨询我们,合同审查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合同审查以监狱对外加工承揽项目为主,我们在其所提供的材料作出承诺后,为其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供其参考,并通过电邮等方式及时加强与对方的沟通,对其紧急事项得以及时解决。而涉及诉讼业务,我们也主动前往,引导对方按程序配合我们准备相关资料,由于对方手续较为繁琐,我们事前的准备就应当更为细致,争取为对方提供方便,2010年7月12日,武江监狱起诉花都某针织厂拖欠加工费一案,我们便准备好材料,及时与其办好诉讼手续,该案已由浈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整个过程中,我们都为对方保守秘密,并及时与对方沟通汇报近期的服务情况,并及时总结归档。目前,服务仍在进行中。

通过该业务,掌握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谈判及合同内容的相互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后懂得如何进行尽职调查,建立客户档案,保守客户秘密,遇到重大事项提交全所讨论,随时为服务对象汇报服务情况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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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华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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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西路63幢富华苑三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雪华
  • 执业律所:
    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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